南 玻A于2010年9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南玻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合计等值约127,297万元人民币及4,05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其中,深圳南玻伟光导电膜有限公司及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其相关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83,60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止2009年底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5.73%,占总资产的7.66%。
来源: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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